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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对冲基金监管机构(IOSCO):国际对冲基金监管制度差异很大

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技术委员会的最终报告显示,全球对冲基金在许多领域缺乏共性。

    技术委员会的最终报告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揭示了全球对冲基金在许多领域缺乏共性。该份报告以2005年初开始的调查为基础,得出了四个重要结论:

    • 回应的成员(包括20个司法管辖区)中,没有一个对“对冲基金”这个词有“正式的法律定义”。然而,该报告发现,自2003年的调查以来,对冲基金特征的清单有所增加或扩大。
    • 85%的辖区都对对冲基金进行监管,有些辖区对高频基金顾问有“特殊要求”。
    • 很少有司法管辖区报告对冲基金出现了明显的“零售化”,尽管一些监管机构预计未来会发生变化。
    • 舞弊行为严重程度的报道一直低在某些司法辖区,但不同其他人,一些受访者说他们的监管制度太新,任何重要的数据欺诈,而其他报告,监管机构不独立的对冲基金配套欺诈从池中欺诈活动。报告援引一些受访者的话说,“一些监管机构认为,随着进一步零售化的发生,未来欺诈风险会更大。”

    该报告还指出,巴西拥有最多的注册对冲基金(337只),其次是法国(269只)和瑞士(206只),意大利紧随其后,有123只。美国拥有最多的未注册基金,约10,500只,其次是日本(208只)、加拿大(178只)和澳大利亚(16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