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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初创公司来说,一个名声不好的投资者并不会破坏交易

新的研究表明,一些羽翼未羽翼的公司会忽视投资者的不良行为,以换取更多的控制权。

根据最近的一项研究,新公司在寻求资金时,并不总是会被名声不佳的投资者吓到——也就是说,只要投资者不插手初创公司的业务。

9月27日发表的一篇论文表明,与普遍的看法相反,初创公司愿意接受卷入诉讼的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

这篇新论文的题目是不当行为的名声总是有害的吗?来自企业风险资本的证据这篇文章的作者分别是圣克劳德州立大学的Sergey Anokhin、西密歇根大学的Todd Morgan以及犹他大学的Bill Schulze和Robert Wuebker。

“结果很有趣,”作者说。“(它们揭示了)企业声誉与业绩影响之间尚未得到充分探索的关系。”

研究人员使用了三个数据来源:SDC VentureXpert数据库,其中包括关于基金、公司和投资组合公司的商业、地理和财务信息,以及个人融资轮的信息;由Asset Alternatives出版的《企业创业指南和年鉴》;和LexisNexis学术。

该数据集中于投资风险交易的上市公司,因为这确保了测试其假设所需的数据的可用性。最后的数据集包括了156家公司从1998年到2001年的活动,根据这篇论文,这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活动时期”。

研究人员指出,在风险资本匮乏的情况下,初创公司很少会收到多个收购要约,这使得它们不太可能拒绝有不当行为(他们将不当行为定义为涉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讼)的投资者。他们选择1998年到2001年这段时间,是因为这段时间资金充足,创业公司在投资者面前有选择。

他们的研究发现,投资经验、参与决策和不当行为的名声对个人都有好处——或者,在最后一项品质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企业风投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投资者的吸引力。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那些有经验却有不当行为的公司。然而,当一家公司被认为是高度参与的投资者,同时也有不当行为的声誉,这种组合很可能对投资产生负面影响。研究人员指出,企业家不希望被“束缚住手脚”,尤其是当他们的投资者有可能利用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时。

作者曾预计,经验和参与将对创业公司的投资兴趣产生积极影响。但他们称不当行为的发现是这项研究的“最大惊喜”。他们说:“即使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也有渎职和不当行为的名声,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种名声并没有损害它的光彩。”

然而,他们确实为这一发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数据表明不存在负面宣传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