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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将矛头对准SPAC创始人股份

根据新的立法草案,当保荐人获得超过SPAC 5%的股份时,经纪商将不能向散户投资者推荐交易。

根据立法草案,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正在制定立法,禁止投资顾问、经纪人和经纪人的注册代表推荐赞助商获得超过5%所有权或“类似经济补偿”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这项拟议中的禁令将只适用于向非认证投资者推荐的股票,而非那些通常在IPO阶段进行投资的机构和对冲基金。如果它们不喜欢SPAC与合并伙伴达成的交易,它们可以收回投资。

散户投资者是在该公司以更高的价格上市后进场的,在过去一年里,随着SPAC的繁荣演变为萧条,许多散户投资者蒙受了损失。

该立法草案的目标是对SPAC赞助商最大的批评之一这是SPAC以象征性的代价获得的20%的所有权或晋升权。

两周前,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和另外三位民主党参议员谢罗德·布朗(Sherrod Brown)、蒂娜·史密斯(Tina Smith)和克里斯·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给SPAC的高管们写了一封信,信中也提到了20%的晋升问题。

他们写道:“我们担心SPACs的创造者和早期投资者以及散户投资者之间的激励机制错位。”他们说,20%的提升“减少了投资者的每股现金”,以及其他问题。

这封信是寄给康托·菲茨杰拉德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霍华德·卢特尼克的;M. Klein and Co.创始人迈克尔·克莱因;Fertitta Entertainment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ilman Fertitta;Social+Capital Partnership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Chamath Palihapitiya;DiamondHead Holdings Corp.首席执行长兼董事长滨本大卫(David Hamamoto);以及VectoIQ公司的执行合伙人斯蒂芬·格斯基。

“业内人士可以在整个SPAC过程中利用散户投资者的优势,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如对冲基金、风险资本业内人士和投资银行)带来好处:亚博赞助欧冠SPAC创始人或“保荐人”有迅速达成合并交易的动机,无论交易的质量或被收购公司的性质如何;早期投资者(通常是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基本上被保证是无风险投资;保荐人和早期投资者都从有关被收购公司的夸张的合并前声明中获利;而根据这些双曲线主张购买股票的散户投资者,往往得到的是贬值的股票。”

这封信是一系列试图填补与空间交易委员会相关的监管漏洞的最新尝试。今年,空间交易委员会一直受到美国国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审查。

SPAC改革法案的早期草案还将修改证券法,以废除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中所谓的“安全港”条款,该条款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就其财务预测起诉SPAC的能力。参议员们的信中也提到了这个漏洞。

目前还不清楚禁止安全港的语言是否也会包括在新立法中,或者是否会成为法律。

不过,即使是SPAC的一些参与者也不太担心最新草案中包含的禁止零售推荐涉及5%以上促销的条款。

“我对此没有意见,”Douglas Ellenoff说,他的律师事务所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是SPACs的长期顾问。“如果有一个受众想买这些东西……并且主动自己去买,而不是通过经纪人获得推荐,那仍然是可以做到的。”

他建议,如果监管机构真的想保护散户投资者,就应该对允许散户投资者过度购买SPAC股票的经纪商采取强制措施。他说,这可能违反了经纪商的职责,即确保交易是适合客户的投资。